徽商银行旗下产品

- 产品名称:
- 2007年九越理财A计划五期人民币新股申购理财产品A款
- 产品简称:
- 2007年九越理财A计划五期新股申购A款
- 发行银行:
- 徽商银行
- 发行地区:
- 安徽
- 委托币种:
- 人民币
- 预计最高年收益(%):
- 4.20
- 销售起始日期:
- 2007年09月18日
- 销售结束日期:
- 2007年09月29日
- 收益起始日期:
- 2007年09月30日
- 收益结束日期:
- 2008年03月30日
- 委托起始金额:
- 50000
- 委托金额递增单位:
- 10000 元的整数倍
- 委托管理日期:
- 6月
- 付息周期:
- 6月
收益说明
A款产品所得收益计算如下:
(1)扣除相关费用后,如果理财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在4.2%(含)以下,徽商银行和受托人将不再收取管理费用,投资人所得收益计算如下:
理财收益=理财本金×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2)扣除相关费用后,如果理财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高于4.2%,徽商银行和受托人将对高出4.2%的部分收取30%的浮动管理费,投资人所得收益计算如下:
理财收益=理财本金×[4.2%+(年化收益率4.2%)×70%]×实际理财天数/365
(1)扣除相关费用后,如果理财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在4.2%(含)以下,徽商银行和受托人将不再收取管理费用,投资人所得收益计算如下:
理财收益=理财本金×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2)扣除相关费用后,如果理财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高于4.2%,徽商银行和受托人将对高出4.2%的部分收取30%的浮动管理费,投资人所得收益计算如下:
理财收益=理财本金×[4.2%+(年化收益率4.2%)×70%]×实际理财天数/365
产品特色
无
购买条件
客户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徽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产品管理费
扣除相关费用后,如果理财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高于4.2%,徽商银行和受托人将对高出4.2%的部分收取30%的浮动管理费
提前终止条件
当国家停止新股发行或连续三个月没有新股上市,徽商银行将和信托公司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对应的信托计划,保证投资人收益免受损失。
优惠活动
暂无优惠活动
风险提示
1、本金风险:历史数据显示,申购新股本金损失风险较低,收益水平较高.但历史业绩不代表未来,不排除因市场价格波动、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本产品投资遭受损失的可能.
2、收益风险:本期理财产品收益来源于申购中签的新股在公开交易市场出售后的价差收入,本产品说明书所指的预期收益并非承诺收益.新股申购中签率以及新股上市后的价格波动情况直接影响到理财产品的收益.由此产生的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政策风险:本期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国内证券市场新股发行申购的法规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新股申购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将导致市场变动从而影响本理财产品预期收益.
4、延期风险:如因本期理财产品对应的信托财产变现等原因(如中签新股尚未上市交易)造成本期理财产品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2、收益风险:本期理财产品收益来源于申购中签的新股在公开交易市场出售后的价差收入,本产品说明书所指的预期收益并非承诺收益.新股申购中签率以及新股上市后的价格波动情况直接影响到理财产品的收益.由此产生的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政策风险:本期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国内证券市场新股发行申购的法规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新股申购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将导致市场变动从而影响本理财产品预期收益.
4、延期风险:如因本期理财产品对应的信托财产变现等原因(如中签新股尚未上市交易)造成本期理财产品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