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银行旗下产品

- 产品名称:
- 外汇理财"可赎回投资产品"港元(2006年11月20日)(3个月)
- 产品简称:
- "可赎回投资产品"港元(2006年11月20日)(3个月)
- 发行银行:
- 恒生银行
- 发行地区:
- 全国
- 委托币种:
- 港元
- 预计最高年收益(%):
- 3.50
- 销售起始日期:
- 2006年11月20日
- 销售结束日期:
- 2006年12月01日
- 收益起始日期:
- 2006年12月04日
- 收益结束日期:
- 2007年03月04日
- 委托起始金额:
- 50000
- 委托金额递增单位:
- 5000 元的整数倍
- 委托管理日期:
- 3月
- 付息周期:
- 3月
收益说明
年收益率为3.50%。
投资收益=本金×年收益率×投资期限
举例:
假设投资者投资该理财产品的本金为50000港币。
如果银行在第2个月时提前终止该产品,投资者将获得的税前收益为50000×3.50%×2/12=291.67港元。
银行没有提前终止该产品,投资者将获得的税前收益=50000×3.50%×3/12=437.5港元。
此收益与同期港币定存税后收益相比,2个月,投资者可获得的税后收益=50000×1.875%×2/12×(1-20%)=125港元;3个月,投资者可获得的税后收益=50000×2.375%×3/12×(1-20%)=237.5港元。可见该产品收益远高于同期定存税后收益。
投资收益=本金×年收益率×投资期限
举例:
假设投资者投资该理财产品的本金为50000港币。
如果银行在第2个月时提前终止该产品,投资者将获得的税前收益为50000×3.50%×2/12=291.67港元。
银行没有提前终止该产品,投资者将获得的税前收益=50000×3.50%×3/12=437.5港元。
此收益与同期港币定存税后收益相比,2个月,投资者可获得的税后收益=50000×1.875%×2/12×(1-20%)=125港元;3个月,投资者可获得的税后收益=50000×2.375%×3/12×(1-20%)=237.5港元。可见该产品收益远高于同期定存税后收益。
产品特色
1、该产品投资币种为港币,投资期限为3个月,起点金额为50000港元,年收益率为3.50%。
2、该产品起息后,银行于2007年2月5日有一次提前终止权,投资者不可以提前赎回。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3、该产品本金安全,收益稳定。
2、该产品起息后,银行于2007年2月5日有一次提前终止权,投资者不可以提前赎回。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3、该产品本金安全,收益稳定。
购买条件
内地居民、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人士可前往各家恒生银行内地分行及支行认购该产品。 800-830-4888
产品管理费
无
提前终止条件
该产品起息后,银行于2007年2月5日有一次提前终止权,投资者不可以提前赎回。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优惠活动
暂无优惠活动
风险提示
按收益分析,同期港币定存税前年收益率为2.3750%,税后为1.90%,可见该产品收益远高于同期港币定存收益。

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