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银行旗下产品

- 产品名称:
- "溢利宝"投资产品—系列7人民币理财产品(1.5年)
- 产品简称:
- "溢利宝"投资产品—系列7人民币(1.5年)
- 发行银行:
- 东亚银行
- 发行地区:
- 全国
- 委托币种:
- 人民币
- 预计最高年收益(%):
- 销售起始日期:
- 2008年06月16日
- 销售结束日期:
- 2008年06月27日
- 收益起始日期:
- 2008年06月30日
- 收益结束日期:
- 2010年01月04日
- 委托起始金额:
- 0
- 委托金额递增单位:
- 0 元的整数倍
- 委托管理日期:
- 1.5年
- 付息周期:
- 1.5年
收益说明
在任何1个观察日:
情况(1) 若挂钩篮子股票内所有挂钩股票的表现均高于或等于12%(即所有挂钩股票的表现上升幅度大于或等于12%),则“触发事件”发生,保本投资产品将于该观察日后的收益支付日自动终止及到期,投资者将会在该收益支付日收取原本的投资金额及年收益率9.5%的投资收益;否则
情况(2) 若挂钩篮子股票内所有挂钩股票的表现均等于或低于-12%(即所有挂钩股票的表现下跌幅度大于或等于12%),则“触发事件”发生,保本投资产品将于该观察日后的收益支付日自动终止及到期,投资者将会在该收益支付日收取原本的投资金额及年收益率5%的投资收益;否则
情况(3) 投资收益率将为0%。
表现:就挂钩篮子股票内任何1只挂钩股票而言:表现 = (有关挂钩股票在相关观察日的厘定值/有关挂钩股票的开始价格-1)×100%
观察日:每季设定,合计6个观察日,并将由交易日(不包括该日)至结算日(包括该日)期间每年3月、6月、9月及12月的30日。若该日为非交易所营业日,将顺延至下1个交易所营业日。最后1个观察日将为结算日。
开始价格:挂钩篮子股票内各挂钩股票于交易日的官方收市价(由有关交易所刊发的或根据本行依据该协议所载之调整条款认为适当的其它资料来源所得的)。
情况(1) 若挂钩篮子股票内所有挂钩股票的表现均高于或等于12%(即所有挂钩股票的表现上升幅度大于或等于12%),则“触发事件”发生,保本投资产品将于该观察日后的收益支付日自动终止及到期,投资者将会在该收益支付日收取原本的投资金额及年收益率9.5%的投资收益;否则
情况(2) 若挂钩篮子股票内所有挂钩股票的表现均等于或低于-12%(即所有挂钩股票的表现下跌幅度大于或等于12%),则“触发事件”发生,保本投资产品将于该观察日后的收益支付日自动终止及到期,投资者将会在该收益支付日收取原本的投资金额及年收益率5%的投资收益;否则
情况(3) 投资收益率将为0%。
表现:就挂钩篮子股票内任何1只挂钩股票而言:表现 = (有关挂钩股票在相关观察日的厘定值/有关挂钩股票的开始价格-1)×100%
观察日:每季设定,合计6个观察日,并将由交易日(不包括该日)至结算日(包括该日)期间每年3月、6月、9月及12月的30日。若该日为非交易所营业日,将顺延至下1个交易所营业日。最后1个观察日将为结算日。
开始价格:挂钩篮子股票内各挂钩股票于交易日的官方收市价(由有关交易所刊发的或根据本行依据该协议所载之调整条款认为适当的其它资料来源所得的)。
产品特色
1、挂钩4只具原油、铜及黄金概念的中资企业股票
连结价格普遍较为波动的油矿资源相关概念股票,捕捉股价大幅波动的潜力,增加获取收益机会。
2、无论升市或跌市,均有机会赚取理想潜在回报
在任何1个季度观察日,只要所有挂钩股票上升或下跌幅度达12%或以上,投资者均有机会获取收益。
3、赎回特色 可缩短投资期为最短3个月
若于结算日前任何1个观察日发生“触发事件”,此保本投资产品便提早到期,增加投资者的资金流动性。
4、到期本金保障
保证到期至少取回100%人民币投资金额。
连结价格普遍较为波动的油矿资源相关概念股票,捕捉股价大幅波动的潜力,增加获取收益机会。
2、无论升市或跌市,均有机会赚取理想潜在回报
在任何1个季度观察日,只要所有挂钩股票上升或下跌幅度达12%或以上,投资者均有机会获取收益。
3、赎回特色 可缩短投资期为最短3个月
若于结算日前任何1个观察日发生“触发事件”,此保本投资产品便提早到期,增加投资者的资金流动性。
4、到期本金保障
保证到期至少取回100%人民币投资金额。
购买条件
购买地点:东亚银行各地营业网点
咨询电话:95558
银行网址:www.hkbea.com.cn
办理方式:持本人有效证件到东亚银行营业网点购买
咨询电话:95558
银行网址:www.hkbea.com.cn
办理方式:持本人有效证件到东亚银行营业网点购买
产品管理费
咨询相关银行
提前终止条件
在任何1个观察日:若挂钩篮子股票内所有挂钩股票的表现均高于或等于12%或挂钩篮子股票内所有挂钩股票的表现均等于或低于-12%,则“触发事件”发生,保本投资产品将于该观察日后的收益支付日自动终止及到期。投资者只可于交收日后每年的3月、6月、9月或12月的第3个营业日(“赎回日”)赎回此保本投资产品(只可作全数赎回,不可作部分赎回),而东亚银行必须在赎回日之前接获投资者提早赎回的书面通知。若提前赎回,则东亚银行不保证投资者本金。
优惠活动
暂无优惠活动
风险提示
本期理财产品为保本投资理财产品,本期理财产品与普通定期存款不同,亦不应视为普通定期存款的代替品。
1、若“触发事件”在整个投资期内的所有观察日均未发生,投资者于到期日将只可取回投资本金,而投资收益将不获派发。
2、若投资者在到期日前提早赎回本期理财产品,投资本金未必可全数取回。投资者必须持有本期理财产品至到期日,才能获得100%投资本金保证。详情请参阅下列之“提早赎回”部分。
3、本期理财产品涉及投资风险,投资者应明白只可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投资收益(如有),而且在投资者决定参与投资前,应完全了解此保本投资产品有关风险特性,才决定参与投资。
4、投资者应获取独立的法律、税务、会计、财务及其它方面的专业意见,本行的任何资料或数据仅供参考。
1、若“触发事件”在整个投资期内的所有观察日均未发生,投资者于到期日将只可取回投资本金,而投资收益将不获派发。
2、若投资者在到期日前提早赎回本期理财产品,投资本金未必可全数取回。投资者必须持有本期理财产品至到期日,才能获得100%投资本金保证。详情请参阅下列之“提早赎回”部分。
3、本期理财产品涉及投资风险,投资者应明白只可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投资收益(如有),而且在投资者决定参与投资前,应完全了解此保本投资产品有关风险特性,才决定参与投资。
4、投资者应获取独立的法律、税务、会计、财务及其它方面的专业意见,本行的任何资料或数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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