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旗下产品

- 产品名称:
- "本利丰"2008年第三期盛世华年信托融资计划第2号人民币信托理财产品(1年)
- 产品简称:
- "本利丰"2008年第三期盛世华年信托融资计划第2号人民币信托(1年)
- 发行银行:
- 农业银行
- 发行地区:
- 全国
- 委托币种:
- 人民币
- 预计最高年收益(%):
- 5.14
- 销售起始日期:
- 2008年01月25日
- 销售结束日期:
- 2008年02月12日
- 收益起始日期:
- 2008年02月14日
- 收益结束日期:
- 2009年02月14日
- 委托起始金额:
- 50000
- 委托金额递增单位:
- 10000 元的整数倍
- 委托管理日期:
- 12月
- 付息周期:
- 3月
收益说明
预期年收益:5.14%,该收益率按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同期同比例浮动。
产品特色
投资方向明确,风险较低: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所募集资金将以信托形式由中国农业银行委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信托)以信贷资产回购方式向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提供融资。
收益高: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14%,且按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同期同比例浮动,高于同期储蓄存款的收益。
安全性好:本产品实行分账户管理,独立核算,并由中国农业银行实施账户监管。
收益高: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14%,且按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同期同比例浮动,高于同期储蓄存款的收益。
安全性好:本产品实行分账户管理,独立核算,并由中国农业银行实施账户监管。
购买条件
投资者只能在中国农业银行指定的营业网点购买本产品。
产品管理费
固定管理费:农业银行收取0.45%的固定管理费,计算公式为:
固定管理费=投资人理财金额×0.45%
账户监管费:为确保资金安全,由中国农业银行对信托资金实施账户监管并收取0.05%的账户监管费,计算公式为:
账户监管费=投资人理财金额×0.05%
固定管理费=投资人理财金额×0.45%
账户监管费:为确保资金安全,由中国农业银行对信托资金实施账户监管并收取0.05%的账户监管费,计算公式为:
账户监管费=投资人理财金额×0.05%
提前终止条件
理财期内本产品投资人不具有提前终止权。
优惠活动
暂无优惠活动
风险提示
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信托类理财产品,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不代表投资人最终获得的实际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及相关协议书,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信用风险:如本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人外贸信托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理财资金的投资运作,本理财产品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
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其它风险:如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导致理财产品投资管理无法正常进行,可能会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甚至造成理财资金的损失。
信用风险:如本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人外贸信托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理财资金的投资运作,本理财产品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
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其它风险:如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导致理财产品投资管理无法正常进行,可能会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甚至造成理财资金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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