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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旗下产品
 收益说明
预期年收益率: 5-15%(已剔除相关费用和管理费),上不封顶。
 产品特色
浙商银行"浙商理财-新股计划"(2008年第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以下简称本理财产品)是指本行作为委托人将募集资金委托给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运作,主要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新股)的网上、网下申购,并按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本金和投资收益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购买条件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我行进行办理。
 产品管理费
若实际运作年收益率≤5%时,本行不收取管理费;
5%<实际运作年收益率≤5.5%时,年管理费率=实际运作年收益率-5%;5.5%<实际运作年收益率≤10.5%时,年管理费率=0.5%+(实际运作年收益率-5.5%)×20%;
实际运作年收益率>10.5%时,年管理费率=1.5%+(实际运作年收益率-10.5%)×30%。
 提前终止条件
当新股发行暂停或本行认定证券市场变化不利于该理财计划运作的情况出现时,本行可提前结束理财产品。客户无提前终止权。
 优惠活动
暂无优惠活动
 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客户应谨慎投资。本理财产品不适合风险偏好测评结果为谨慎型或稳健型的个人客户购买。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理财产品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政策风险。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对证券市场带来不利的影响,证券市场存在阶段性大幅下跌的可能,因此,本理财产品不能排除因政策影响而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二)证券投资风险。本理财产品主要的运作方向与证券市场有关。由于证券市场存在系统风险,证券价格具有波动性,因此,本理财产品具有证券投资风险。
(三)利率风险。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在产品存续期间内,市场利率发生波动,可能使投资者投资本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相对降低。
(四)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是指理财期间,理财资金不能提前赎回,因理财资金缺乏流动性而可能给投资人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