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旗下产品

- 产品名称:
- "慧财"人民币信托挂钩(申购新股)理财产品(07301期)
- 产品简称:
- "慧财"3号(07301期)
- 发行银行:
- 上海银行
- 发行地区:
- 全国
- 委托币种:
- 人民币
- 预计最高年收益(%):
- 10.00
- 销售起始日期:
- 2007年04月16日
- 销售结束日期:
- 2007年04月18日
- 收益起始日期:
- 2007年04月19日
- 收益结束日期:
- 2008年04月19日
- 委托起始金额:
- 50000
- 委托金额递增单位:
- 10000 元的整数倍
- 委托管理日期:
- 12月
- 付息周期:
- 12月
收益说明
预期年收益率3.5%-10%,上不封顶
产品特色
1、本期产品投资于包括新发行的股票(IPO、非定向增发)、可转换债券(IPO)、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及债券。本期产品限期限额发售,欲购从速,售完为止。
2、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归属上海银行,本期产品详细信息请参见《上海银行‘慧财’人民币理财协议书》和《上海银行‘慧财’人民币信托挂钩(申购新股)理财产品说明书和风险揭示(07301期)》。
2、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归属上海银行,本期产品详细信息请参见《上海银行‘慧财’人民币理财协议书》和《上海银行‘慧财’人民币信托挂钩(申购新股)理财产品说明书和风险揭示(07301期)》。
购买条件
1、本理财产品每次购买的起点金额为5万元,并以1万元为基本单位递增,客户单份最高认购限额100万元,单户最高累计认购限额1000万元。
2、发行期内,客户可按认购金额要求多次购买本理财产品,但均须另行签署理财产品协议书。上海银行不接受不符合认购金额要求的认购申请。
2、发行期内,客户可按认购金额要求多次购买本理财产品,但均须另行签署理财产品协议书。上海银行不接受不符合认购金额要求的认购申请。
产品管理费
1、固定费用年化费率为0.7%,由上海银行销售费及信托管理相关费用构成;
2、超额业绩报酬按扣除固定费用后产品年化收益率高于3.5%部分的40%计收。
2、超额业绩报酬按扣除固定费用后产品年化收益率高于3.5%部分的40%计收。
提前终止条件
1、上海银行可单方面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2、本理财产品持有人不得提前部分支取或提前全部赎回,也不可质押。
2、本理财产品持有人不得提前部分支取或提前全部赎回,也不可质押。
优惠活动
暂无优惠活动
风险提示

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