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旗下产品

- 产品名称:
- "利得盈"信托贷款型(全)08年第87期理财产品(364天)
- 产品简称:
- "利得盈"信托贷款型(全)08年第87期(364天)
- 发行银行:
- 建设银行
- 发行地区:
- 全国
- 委托币种:
- 人民币
- 预计最高年收益(%):
- 销售起始日期:
- 2008年07月16日
- 销售结束日期:
- 2008年07月24日
- 收益起始日期:
- 2008年07月25日
- 收益结束日期:
- 2009年07月24日
- 委托起始金额:
- 50000
- 委托金额递增单位:
- 1000 元的整数倍
- 委托管理日期:
- 364日
- 付息周期:
- 364日
收益说明
认购金额5万—5000万元的,产品预期最高收益率为5.61%/年;
认购金额5000万(含)以上的, 产品预期最高收益率为5.73%/年。
认购金额5000万(含)以上的, 产品预期最高收益率为5.73%/年。
产品特色
无
购买条件
持有效证件到建设银行网点购买。
产品管理费
无
提前终止条件
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中国建设银行有提前终止权。
优惠活动
暂无优惠活动
风险提示
1、信用风险:本期理财产品的信托贷款借款人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可能出现未及时足额支付信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况,本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低于预期最高收益率,收益可能为0,甚至发生本金损失。
2、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限内,市场利率发生变化,本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及实际收益率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3、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5、管理风险:由于信托公司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产品的管理,导致本产品项下的受托资金遭受损失。
6、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信托贷款借款人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前全部还款,或发生其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情况,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7、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信托财产变现等原因(如信托贷款逾期)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8、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建设银行将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进行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进行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中国建设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国建设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中国建设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中国建设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理财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中国建设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10、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故障等可能会造成本金及收益兑付延迟。
2、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限内,市场利率发生变化,本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及实际收益率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3、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5、管理风险:由于信托公司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产品的管理,导致本产品项下的受托资金遭受损失。
6、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信托贷款借款人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前全部还款,或发生其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情况,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7、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信托财产变现等原因(如信托贷款逾期)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8、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建设银行将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进行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进行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中国建设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国建设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中国建设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中国建设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理财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中国建设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10、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故障等可能会造成本金及收益兑付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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