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旗下产品

- 产品名称:
- "FOF+股指期货套利双赢计划"人民币理财产品(12个月)
- 产品简称:
- "FOF+股指期货套利双赢计划"人民币(12个月)
- 发行银行:
- 兴业银行
- 发行地区:
- 全国
- 委托币种:
- 人民币
- 预计最高年收益(%):
- 22.50
- 销售起始日期:
- 2008年01月24日
- 销售结束日期:
- 2008年02月17日
- 收益起始日期:
- 2008年02月18日
- 收益结束日期:
- 2009年02月18日
- 委托起始金额:
- 50000
- 委托金额递增单位:
- 1000 元的整数倍
- 委托管理日期:
- 12月
- 付息周期:
- 12月
- 本期单位净值:
- 2008年4月30日:0.9128 元
- 上期单位净值:
- 2008年3月31日:0.9043 元
收益说明
产品预期年收益率较高,为14.85%——22.5%。
产品特色
1、双重专家理财投资策略明晰
本期产品在本行发行管理管理的基础上,引入东海证券作为投资顾问。东海证券凭借着高素质专业化的团队,在资产管理业务上展示了雄厚的实力,旗下管理的“东风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限定性券商集合理财计划中名列前茅。
2、本期产品设定了明晰的投资策略安排:在期货相关监管法规出台前,将主要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组合;在期货相关监管法规出台后,以适当资金参与股指期货及其对应的指数成分股的市场套利交易。具体投资策略请参阅本文“投资策略”部分。
2、优选基金稳健操作股指期货套利强化收益
首先,通过定量与定性的综合分析,本产品从市场上所有基金中优选出精华基金构建投资组合,具有“集中所有好基金”的优势。同时,通过基金组合投资,分散单一基金经理人的投资决策风险,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其次,在相关监管法规出台后,本理财产品以适当资金参与股指期货及其对应的指数成分股的市场套利交易,采取期现套利和跨期套利等非方向性交易的市场中性型套利策略,捕捉股指期货和股票现货市场的套利机会,增加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回报。
3、特设止赢条款,投资收益落袋为安
本期理财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4.85%-25.5%,测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为确保客户既得投资收益,本期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若投资者理财资金净收益率达到或超过20%时,本行有权决定是否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
本期产品在本行发行管理管理的基础上,引入东海证券作为投资顾问。东海证券凭借着高素质专业化的团队,在资产管理业务上展示了雄厚的实力,旗下管理的“东风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限定性券商集合理财计划中名列前茅。
2、本期产品设定了明晰的投资策略安排:在期货相关监管法规出台前,将主要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组合;在期货相关监管法规出台后,以适当资金参与股指期货及其对应的指数成分股的市场套利交易。具体投资策略请参阅本文“投资策略”部分。
2、优选基金稳健操作股指期货套利强化收益
首先,通过定量与定性的综合分析,本产品从市场上所有基金中优选出精华基金构建投资组合,具有“集中所有好基金”的优势。同时,通过基金组合投资,分散单一基金经理人的投资决策风险,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其次,在相关监管法规出台后,本理财产品以适当资金参与股指期货及其对应的指数成分股的市场套利交易,采取期现套利和跨期套利等非方向性交易的市场中性型套利策略,捕捉股指期货和股票现货市场的套利机会,增加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回报。
3、特设止赢条款,投资收益落袋为安
本期理财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4.85%-25.5%,测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为确保客户既得投资收益,本期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若投资者理财资金净收益率达到或超过20%时,本行有权决定是否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
购买条件
持有效证件至兴业银行网点购买。
产品管理费
兴业银行对年化收益率超过8%部分收取30%作为业绩报酬。
认购费率:0.8%。
认购费率:0.8%。
提前终止条件
(1)本期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影响本期理财产品正常运作时,兴业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
(2)本期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若投资者理财资金净收益率达到或超过20%时,兴业银行有权决定是否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提前终止时,客户理财产品净收益及理财产品各项费用的计算公式与产品到期兑付的相关规定一致。
(2)本期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若投资者理财资金净收益率达到或超过20%时,兴业银行有权决定是否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提前终止时,客户理财产品净收益及理财产品各项费用的计算公式与产品到期兑付的相关规定一致。
优惠活动
暂无优惠活动
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证券投资基金,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可能会影响本理财产品实现预期收益。
兴业银行将密切关注国家金融政策的变化,在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本理财产品产生重大影响时,兴业银行将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2、市场风险:指国际国内金融市场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导致投资组合内的资产价格变化,从而导致本投资计划资产本金和收益变化,出现本理财产品到期时净值跌破面值的风险。
兴业银行、华宝信托和东海证券将密切跟踪证券市场走势和资金市场状况,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市场情况及时调整投资比重,严格控制市场风险。对于股指期货套利的风险控制主要是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防范工作,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在事前,以强大的研究实力为基础,最大可能的减小模型风险和政策风险;以规范的业务流程作保障,有效避免操作风险;在事中,以先进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程序化交易软件,减少操作风险和交易成本;在事后,以完备的数据模拟分析,提前预防市场风险。
3、流动性风险:指投资组合的有价证券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因资产变现而导致的额外资金成本增加的风险。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兴业银行将监督本理财产品严格按照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进行操作,减少因证券停牌、基金暂停赎回等原因造成受托管理资产不能及时变现,尽量减少流动性风险。
4、管理风险:在本理财产品运作过程中,可能因投资管理运作各方对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走势等判断有误、获取的信息不全、或对于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资金收益水平。为防范管理风险,兴业银行将:
(1)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以合理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计划各项风险为目的而制定整体性风险管理战略和目标。
(2)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以现行各项风险管理制度为基础,为受托资产管理投资计划制定严谨的管理制度,作为本理财产品投资组合风险管理的依据。
(3)监督信托公司和投资顾问严格按照相关合同及协议的约定,管理、运用受托管理资产。
5、再投资风险:由于银行可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则产品的实际期限可能小于1年。如果理财
产品提前终止,则投资者面临资金的再投资风险。
兴业银行将密切关注国家金融政策的变化,在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本理财产品产生重大影响时,兴业银行将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2、市场风险:指国际国内金融市场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导致投资组合内的资产价格变化,从而导致本投资计划资产本金和收益变化,出现本理财产品到期时净值跌破面值的风险。
兴业银行、华宝信托和东海证券将密切跟踪证券市场走势和资金市场状况,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市场情况及时调整投资比重,严格控制市场风险。对于股指期货套利的风险控制主要是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防范工作,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在事前,以强大的研究实力为基础,最大可能的减小模型风险和政策风险;以规范的业务流程作保障,有效避免操作风险;在事中,以先进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程序化交易软件,减少操作风险和交易成本;在事后,以完备的数据模拟分析,提前预防市场风险。
3、流动性风险:指投资组合的有价证券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因资产变现而导致的额外资金成本增加的风险。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兴业银行将监督本理财产品严格按照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进行操作,减少因证券停牌、基金暂停赎回等原因造成受托管理资产不能及时变现,尽量减少流动性风险。
4、管理风险:在本理财产品运作过程中,可能因投资管理运作各方对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走势等判断有误、获取的信息不全、或对于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资金收益水平。为防范管理风险,兴业银行将:
(1)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以合理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计划各项风险为目的而制定整体性风险管理战略和目标。
(2)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以现行各项风险管理制度为基础,为受托资产管理投资计划制定严谨的管理制度,作为本理财产品投资组合风险管理的依据。
(3)监督信托公司和投资顾问严格按照相关合同及协议的约定,管理、运用受托管理资产。
5、再投资风险:由于银行可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则产品的实际期限可能小于1年。如果理财
产品提前终止,则投资者面临资金的再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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