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旗下产品

- 产品名称:
- "万利宝"07年第七期"兴业基金宝"(1年)
- 产品简称:
- "万利宝"07年第七期(年)
- 发行银行:
- 兴业银行
- 发行地区:
- 全国
- 委托币种:
- 人民币
- 预计最高年收益(%):
- 25.00
- 销售起始日期:
- 2007年08月31日
- 销售结束日期:
- 2007年09月24日
- 收益起始日期:
- 2007年09月26日
- 收益结束日期:
- 2008年09月30日
- 委托起始金额:
- 50000
- 委托金额递增单位:
- 1000 元的整数倍
- 委托管理日期:
- 1年
- 付息周期:
- 1年
- 本期单位净值:
- 2008年5月31日:0.9548 元
- 上期单位净值:
- 2008年4月30日:0.9856 元
收益说明
本理财产品预期年收益率在8-25%,上不封顶。
客户投资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若理财产品年收益率R低于8%(含),则客户按照理财产品年收益率享有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理财本金×理财产品年收益率×实际投资运作天数/365
(2)若理财产品年收益率R高于8%,则本行可享有超过8%部分的30%收取业绩报酬分成。
客户可享有的年收益率=8%+(R-8%)×70%
客户投资收益=理财本金×[8%+(R-8%)×70%]×实际投资运作天数/365
客户投资净收益=客户投资收益-管理费。
客户投资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若理财产品年收益率R低于8%(含),则客户按照理财产品年收益率享有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理财本金×理财产品年收益率×实际投资运作天数/365
(2)若理财产品年收益率R高于8%,则本行可享有超过8%部分的30%收取业绩报酬分成。
客户可享有的年收益率=8%+(R-8%)×70%
客户投资收益=理财本金×[8%+(R-8%)×70%]×实际投资运作天数/365
客户投资净收益=客户投资收益-管理费。
产品特色
1、集中精华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的综合分析,本产品从市场上所有基金中优选出精华基金构建投资组合,具有“集中所有好基金”的优势。
2、分散投资风险:通过基金组合投资,分散单一基金经理人的投资决策风险。
3、双重专家理财:在单只基金专业化投资管理的基础上,本产品根据专业基金评价体系,以双重价值精选为内核的投资策略选择优质基金为客户赢得超额收益。
4、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本产品投资管理人华泰证券投入自有资金1亿元,与客户共担风险和共享收益。
5、预期收益可观:本期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华泰证券,其旗下管理的“紫金2号”(FOF)集合理财计划在业内券商理财产品中名列前茅,自2006年9月6日成立至今累计收益率达206%。
6、本期产品与“紫金2号”的基金经理和管理模式相同,因此预期收益将比较可观。基于谨慎保守的预测原则,投资管理人对本产品三类主要投资品种(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新股申购)年收益率的收益进行了模拟,产品整体模拟收益情况在8-25%的概率较大。
2、分散投资风险:通过基金组合投资,分散单一基金经理人的投资决策风险。
3、双重专家理财:在单只基金专业化投资管理的基础上,本产品根据专业基金评价体系,以双重价值精选为内核的投资策略选择优质基金为客户赢得超额收益。
4、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本产品投资管理人华泰证券投入自有资金1亿元,与客户共担风险和共享收益。
5、预期收益可观:本期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华泰证券,其旗下管理的“紫金2号”(FOF)集合理财计划在业内券商理财产品中名列前茅,自2006年9月6日成立至今累计收益率达206%。
6、本期产品与“紫金2号”的基金经理和管理模式相同,因此预期收益将比较可观。基于谨慎保守的预测原则,投资管理人对本产品三类主要投资品种(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新股申购)年收益率的收益进行了模拟,产品整体模拟收益情况在8-25%的概率较大。
购买条件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我行进行办理。
产品管理费
管理费:在产品到期时或提前终止时,本行与投资管理人按理财本金的1%(年率)收取管理费。管理费=理财本金×1%×实际投资运作天数/365。
提前终止条件
在不违背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经本行同意,投资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投资运作,本期理财产品也相应提前终止。
客户无提前赎回权。
客户无提前赎回权。
优惠活动
暂无优惠活动
风险提示
1、投资风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业绩风险、投资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认/申购的证券投资基金、债券的市场价值可能出现低于初始价值,新股上市价格低于成本价等情形,导致客户收益甚至本金遭受损失。为提高资产管理运作效率,作为投资管理人的华泰证券按照本期产品募集的理财资金总额的5%投入自有资金,与客户按照资金持有比例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2、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如果存款利率上升,投资者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
3、流动性风险:本期理财产品客户不具有提前赎回的权利。
4、再投资风险:由于银行可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则产品的实际期限可能小于一年。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将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率,面临资金的再投资风险。
2、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如果存款利率上升,投资者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
3、流动性风险:本期理财产品客户不具有提前赎回的权利。
4、再投资风险:由于银行可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则产品的实际期限可能小于一年。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将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率,面临资金的再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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