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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旗下产品
 收益说明
本产品按季提供18个观察期,顺序观察,自第4个观察日开始,若观察期满足终止条件,产品在该观察期提前终止日自动终止,银行返还100%本金,并按20%的理财年收益率支付理财收益。若不满足终止条件,则产品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观察期。若在最后一个观察期仍未满足终止条件:情况1、产品满足保本条件,则在产品到期日返还100%本金,产品预期总收益率为0%;情况2、产品不满足保本条件,产品本金返回率为max(80%,min(Pa,f/Pa,o;Pb,f/Pb,o;Pc,f/Pc,o;Pd,f/Pd,o))
其中:X=a,b,c,d f=2009年5月11日
Px,f代表第x支股票在2009年5月1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收盘价格,
Px,o代表第x支股票在预期收益起始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收盘价格。
终止条件:该观察期的期末观察日篮子股票收盘价均不低于各自股票预期收益起始日收盘价(自第4个观察日开始)
保本条件:篮子股票中的任意一支股票收盘价在18个观察日从未低于各自股票预期收益起始日收盘价的60%价格水平。
预期收益条款:预期收益条款劣于终止条款,如果产品已经终止银行将不再按照预期收益条款支付客户收益。
具体规定如下:第一个观察期—第三个观察期,银行按月支付20%年化收益(月投资
 产品特色
1. 该产品为结构性理财产品,产品收益与“中国石油、中国神华、中交建设、大唐国际”四支股票的H股股价挂钩
2. 产品期为1.5年,从11月14日起每一个月为一个观察期,共18个观察期,每月13日为收益支付或终止日。
 购买条件
持本人身份证到光大银行营业网点购买
 产品管理费
无管理费
 提前终止条件
产品满足提前终止条件后,产品自动终止,其余情况下银行和投资者都不能提前终该产品
 优惠活动
暂无优惠活动
 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