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旗下产品

- 产品名称:
- "金葵花"安心回报英镑3号理财计划(6个月)
- 产品简称:
- "金葵花"安心回报英镑3号(6个月)
- 发行银行:
- 招商银行
- 发行地区:
- 全国
- 委托币种:
- 英镑
- 预计最高年收益(%):
- 6.00
- 销售起始日期:
- 2008年06月20日
- 销售结束日期:
- 2008年06月25日
- 收益起始日期:
- 2008年06月27日
- 收益结束日期:
- 2008年12月29日
- 委托起始金额:
- 4000
- 委托金额递增单位:
- 100 元的整数倍
- 委托管理日期:
- 6月
- 付息周期:
- 6月
收益说明
理财计划年化收益率6.00%。
产品特色
无
购买条件
在理财计划认购期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招商银行“一卡通”到招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或通过个人银行大众版、专业版、财富账户认购。
产品管理费
无
提前终止条件
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提前终止日为2008年9月25日。如招商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须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在“一网通”网站(www.cmbchina.com)和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7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优惠活动
暂无优惠活动
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2、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3、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不享有赎回权利。
4、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招商银行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或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招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招商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违约赎回风险:招商银行在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向投资者支付全额本金及约定的理财收益,但如果因为投资者违反本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赎回其购买的理财计划,则本金保证条款对该投资者不再适用。此种情况下,投资者除了可能丧失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理财收益外,投资本金也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投资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谨慎投资。
6、汇率风险:当投资者的投资涉及非本国货币时,存在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如果理财计划到期时,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汇率相对于期初时出现升值或贬值,而投资者在理财到期后因自身需求而进行实际意义上的货币兑换或按当时的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汇率进行账面的市值评估,则在人民币计价方式下本理财计划的实际收益率将受到影响。
7、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认购结束的期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8、再投资风险: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如招商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则该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9、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3、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不享有赎回权利。
4、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招商银行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或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招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招商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违约赎回风险:招商银行在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向投资者支付全额本金及约定的理财收益,但如果因为投资者违反本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赎回其购买的理财计划,则本金保证条款对该投资者不再适用。此种情况下,投资者除了可能丧失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理财收益外,投资本金也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投资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谨慎投资。
6、汇率风险:当投资者的投资涉及非本国货币时,存在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如果理财计划到期时,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汇率相对于期初时出现升值或贬值,而投资者在理财到期后因自身需求而进行实际意义上的货币兑换或按当时的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汇率进行账面的市值评估,则在人民币计价方式下本理财计划的实际收益率将受到影响。
7、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认购结束的期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8、再投资风险: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如招商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则该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9、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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