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旗下产品

- 产品名称:
- "金葵花"新股月月赢之元月新股申购理财产品(1个月)
- 产品简称:
- "金葵花"新股月月赢之元月新股申购(1个月)
- 发行银行:
- 招商银行
- 发行地区:
- 全国
- 委托币种:
- 人民币
- 预计最高年收益(%):
- 15.00
- 销售起始日期:
- 2007年12月24日
- 销售结束日期:
- 2008年01月02日
- 收益起始日期:
- 2008年01月03日
- 收益结束日期:
- 2008年01月31日
- 委托起始金额:
- 50000
- 委托金额递增单位:
- 10000 元的整数倍
- 委托管理日期:
- 1月
- 付息周期:
- 1月
收益说明
1. 持有到期理财计划收益
招商银行“金葵花”新股月月赢之元月新股申购理财计划(产品代码:8140)预期年化收益率有望达到5-15%,上不封顶。
2. 投资者所得收益
投资者的所得收益计算如下:
理财收益=(信托资产总值-投资本金)×82%
3. 提前终止时的理财计划收益
在理财期内,如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招商银行也将相应终止本理财计划。此时投资者的理财收益仍按照上述“投资者所得收益”条款中的计算公式计算。
招商银行“金葵花”新股月月赢之元月新股申购理财计划(产品代码:8140)预期年化收益率有望达到5-15%,上不封顶。
2. 投资者所得收益
投资者的所得收益计算如下:
理财收益=(信托资产总值-投资本金)×82%
3. 提前终止时的理财计划收益
在理财期内,如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招商银行也将相应终止本理财计划。此时投资者的理财收益仍按照上述“投资者所得收益”条款中的计算公式计算。
产品特色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理财计划收益来源于通过新股一、二级市场套取收益及其他投资,由此产生的理财本金及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招商银行不承担任何还本付息的责任。)
购买条件
1. 认购期:2007年12月24日9:00至2008年1月2日17:00。
2. 认购手续:在产品认购期内,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或招商银行财富账户、个人银行专业版、大众版办理认购。
3. 认购登记:2008年1月2日17:00进行认购登记。
4. 认购撤单:在认购登记前的认购期内允许认购撤单。
2. 认购手续:在产品认购期内,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或招商银行财富账户、个人银行专业版、大众版办理认购。
3. 认购登记:2008年1月2日17:00进行认购登记。
4. 认购撤单:在认购登记前的认购期内允许认购撤单。
产品管理费
无固定费用,对理财收益按照18%的比例收取业绩报酬。1. 浮动业绩报酬
招商银行和受托人对理财收益收取18%的浮动业绩报酬,即:
浮动业绩报酬=(信托资产总值-投资本金)×18%
2. 其他费用
浮动业绩报酬之外,本理财产品不收取任何费用。
招商银行和受托人对理财收益收取18%的浮动业绩报酬,即:
浮动业绩报酬=(信托资产总值-投资本金)×18%
2. 其他费用
浮动业绩报酬之外,本理财产品不收取任何费用。
提前终止条件
1.因法律法规、政策等原因导致受托人无法履行信托职责,经委托人同意,信托计划可提前终止。理财计划相应提前终止。
2.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
2.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
优惠活动
暂无优惠活动
风险提示
1.理财本金及收益风险:理财计划收益来源于通过新股一、二级市场套取收益及其他投资,由此产生的理财本金及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招商银行不承担任何还本付息的责任。
2.管理风险:由于信托公司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管理,导致本计划项下的受托资金遭受损失。
3.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项下新股申购投资是针对当前2006年证监会、交易所和证券公司颁发了《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及《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的法规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及《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变动从而影响本理财计划预期收益。
4.理财计划延期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对应的信托财产变现等原因(如因中签新股尚未上市交易而导致信托财产不能全部变现)造成理财计划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6.流动性风险:投资者不得申请提前终止。
7.再投资风险:由于招
2.管理风险:由于信托公司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管理,导致本计划项下的受托资金遭受损失。
3.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项下新股申购投资是针对当前2006年证监会、交易所和证券公司颁发了《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及《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的法规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及《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变动从而影响本理财计划预期收益。
4.理财计划延期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对应的信托财产变现等原因(如因中签新股尚未上市交易而导致信托财产不能全部变现)造成理财计划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6.流动性风险:投资者不得申请提前终止。
7.再投资风险:由于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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