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旗下产品

- 产品名称:
- "心喜"系列2008年第一期2008016号新股申购及银行高收益资产组合理财产品(12个月)
- 产品简称:
- "心喜"系列2008年第一期2008016号新股申购及银行高收益资产组合(12个月)
- 发行银行:
- 北京银行
- 发行地区:
- 北京
- 委托币种:
- 人民币
- 预计最高年收益(%):
- 20.00
- 销售起始日期:
- 2008年01月21日
- 销售结束日期:
- 2008年01月29日
- 收益起始日期:
- 2008年01月30日
- 收益结束日期:
- 2009年01月30日
- 委托起始金额:
- 50000
- 委托金额递增单位:
- 1000 元的整数倍
- 委托管理日期:
- 12月
- 付息周期:
- 12月
收益说明
6%-20%(上不封顶,最终实现的收益率依照《北京银行人民币理财合同条款》的规定确定)。
产品特色
1、新股申购,风险较低;
2、期限适中、收益较高;
3、客户在特定情形下有提前终止权。
2、期限适中、收益较高;
3、客户在特定情形下有提前终止权。
购买条件
持有效证件至北京银行网点购买。 如在北京银行已购买本外币理财产品的未结合同下理财本金余额折合人民币在5万元以上,最低认购金额可为1万元,以1千元的整数倍递增。
产品管理费
无
提前终止条件
从2008年4月1日起,客户可于每月15日(仅限当日)到经办行营业柜台办理提前终止理财合同的手续(产品到期的当月不办理提前终止手续)。 但是,如果信托计划下由于资产为未售出证券或资金处于申购冻结期等原因而导致可退还的现金流不足,则经信托公司向银行书面确认并说明有关情况后,银行有权撤销当期的客户提前终止手续。 银行可以根据证券市场情况随时提前终止理财合同。
优惠活动
暂无优惠活动
风险提示
1、本产品的预期年收益率只是对理财产品未来收益的预测,并不是最低收益保障,产品的实际收益随市场变化而波动。
2、流动性风险:本产品不能质押贷款,客户只能在特定情形下提前终止理财合同。
2、流动性风险:本产品不能质押贷款,客户只能在特定情形下提前终止理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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